Thursday, November 20, 2014

生命的創造



生命的創造

系統
請容我用「汽車」這個例子,來和要談的「生命」作比擬。因為從生物學上發展出來的一個概念「系統」,正好也可以用在汽車上面。人體有神經系統、消化系統、循環系統等等,而車輛也有電力系統、引擎系統、冷卻系統等等。因此當車輛故障時,就需要找修車廠,進行檢查、調整、更新零件等等;而人體出現各種症狀時,也會前往診所、醫院等請醫生做診斷、治療等等。
創造人
那麼,當人到修車廠詢問說,能不能幫忙打造一輛新車時,得到的回答通常是,請洽詢生產汽車的公司,負責維修現有車輛的人,不負責生產新的車輛;同樣,當我們到診所、醫院去詢問能不能幫忙創造一個新的人、新的生命時,得到的回答有可能會是,抱歉!我們負責暨有生命的維護,但是不從事生產。那麼,要產生一個新生命要找誰呢?或者當一個國家的人口老化時,政府要去請哪一家企業提高產量呢?
這個問題的答案再明顯不過,沒有任何一家公司或企業負責生產「人」,也沒有任何一個實驗室或工廠可以生產「人」,除了從人身上取出精子和卵子。甚至可以說,人類沒辦法「無中生有」地創造出一個生命,即便是動物或植物,即便目前的基因科技如此發達。
一男一女
因此我們可以放心大膽的說,任何一個新的生命 ── 人,毫無例外地都必須經由一男一女的結合而創造出來。而且必須是成熟的男人和女人。兩個男人或兩個女人也辦不到,多一個男人或女人也幫不上忙。所以從創造的角度來看,同性婚姻或多元成家是沒有意義的。(無依老人是另外一個問題)
創造的完成
但是,一個新生命從出生到成熟,所需要的照顧與陪伴,恐怕是所有生物中最複雜的,在現代的諮商輔導研究與個案中,有太多成人的問題,得溯源到原生家庭去尋求答案。所以,新生命的創造,絕不是激情結合後,男人即了事,也不是懷胎十月即完工,可以「出廠」上市;甚至也不是可以挑選出幾個新創造的生命、集中到一處,由專人集中管理,而生產完的男女即可功成身退。這也是納粹所提出的優生集體育嬰不可行之處。
家庭
還有許多研究證實,所謂隔代教養或是單親家庭的孩子,心裡所承受的壓力或是陰影,遠大於雙親功能正常的孩子,所以健全的父親和母親更是一個新生命的創造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份。
再說,這種因創造而產生的相互聯結,不但會向上或向下延伸,有祖有孫,也會橫向發展,產生兄弟姊妹等等,沒有兄弟姊妹的獨子或獨女,永遠是獨享父母所帶回來的所有糖果和玩具,只有五個兄弟姊妹的孩子才知道當父母只帶了三份捏麵人回來時該怎麼做。除了吃飽穿暖,一個新創的生命更需要學習如何在父子、祖孫、兄弟及不同性別的關係中共存、如何分享。而一個家庭在社區中作為一個團體,也是學習小團體和大團體互動的重要過程。這些不是優生集體育嬰中只有競爭和弱肉強食所以取代的,這些都是健全家庭制度在新生命的創造過程中,無可取代的地方。
家庭中的相互關係的確定,為新生命也是很重要的,若是父親和女兒發生亂倫,除了有極大的機會發生隱性基因的疾病之外,最重要的就是發生的角色關係的混淆與不確定,對新創造的生命來說,等他(她)有意識之後,母親同時又是姊姊,父親同時是祖父;而母親和兒子亂倫的情形則是造成對新創造的生命來說,母親同時是祖母,父親則同時是兄弟。對新創造的生命來說,會在他(她)的心理處於一種倫常的混亂。
婚姻
暨然新生命的創造,必需藉由穩定的關係、經過漫長的時間蘊釀、與細心的照料,所以每對預備合作創造新生命的男女,必需有長久穩定的關係的決心,而不是像天雷勾動地火般地只維持瞬間燃盡的愛情。
成熟包括在決定合作、組成家庭以創造新生命之前,男女需要為這樣的共同目標,相互許下一生的承諾,而這種「許諾」的延續性是:不論對方是否變卦,都要信守自己的部份。因為這份許諾言是為了每一個新生命來提供穩定關係的基礎──家庭,不能為了男女後來的任何摩擦而任意廢棄。這份許諾的根本是建立在新生命的創造與培育,並不是像一份「契約」,今天喜歡你就遵守承諾,明天不喜歡你,就留得青山在,隨時可以解除。而這份許諾,就是「婚姻」。這也是為什麼婚姻家庭(相互許諾)沒有離婚(解除契約)的選項。
但是有許多人在婚姻家庭裡,面對暴力、走到面臨生命威脅的地步,是他(她)所始料未及的,特別是那出現暴力的另一伴並非基督信仰的信徒時,難道天主教會的死硬立場是要這受害的一方心甘情願的等死嗎?
當情況演變到這個地步時,保護受害的一方存活下去是非常重要的,教會也會建議選擇分居一段時間,畢竟教會是相信罪人有悔改的可能和機會的。
而這種情形也提醒所有有意結為連理的男女,在因愛情而發生關係或步入禮堂前,必須要對「創造生命」有共同的體認,而不僅僅是兩情相悅。因為所有愛情發生的條件:美貌、高大、氣質、理念、契合、才華、財富…等等,都有可能在未來發生改變,兩人共同不會改變的條件,唯有那一起合作所創造的新生命的許諾才是婚姻家庭穩固的保證。
愛情
雖然人在情感上都會寂寞,大部份的男女也都會尋求愛情的歸宿,正如元好問所說的「恨世間,情是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許。」拜媒體之賜現代人常將存在婚姻之外(前)抽離出來的「愛情」,單獨當作終極的價值(電影都這麼演),所追求的將只是彼此的「喜歡」,而這「喜歡」在茫茫人海中巧合地發生「交集」,莫名地得之不易(君不見許多人如同唐明皇一般「御宇多年求不得」),表白開始交往後,便是設法發現彼此的共同點,每發現一點便增一份驚喜,然後也分享那逐漸累積的共同回憶。隨著驚喜的邊際效益遞減,就會逐漸從心動變成習慣,並且彼此逐漸因相異點而有張力,畢竟沒有兩個人的成長背景是相同的,而當初會彼此吸引更常常是背景互補的結果。這種從陌生到熟悉的過程在同一對情侶之間是無法重來的,一旦由濃轉淡,除非「小別勝新婚」,只能另起爐灶。
如果只是這樣的彼此「喜歡」而願意在一起,實在沒有進一步簽下結婚證書的必要,因為如果能彼此習慣下去,不需要一張紙來保證長長久久;而如果相異點越來越沈重,更無法靠這一張紙來支撐下去。於是許多人便選擇同居,情份在的話可以一直走下去,就算淡掉了也好聚好散。而有的人在愛情中因張力而受傷,不免開始檢討是誰的問題,但最後總是願意相信下一次自己會更小心挑對象(對方的問題),在墜入情網的過程會更僅慎(自己的問題),重新來過必能避免許多錯誤,不論已婚未婚,趁自己年輕還有本錢、留得青山在,在愛情消逝後不想歹戲拖棚,乾脆認賠殺出「分手」或「離婚」。
然而有的人不甘被抛棄,號稱愛得太深無法自拔,不願接受關係的結束,因此便發生許多傷害自己或他人生命的悲劇,令人完全無法與當初的濃情蜜意作聯想。
由此可知愛情本身並不是婚姻美滿的保證,就算熬到了開花結果的那天,到底「一拜天地,二拜高堂」,三是送入洞房還是送進墳墓,答案卻比猜大槳透還難逆料。如果僅將婚姻視為轟轟烈烈愛情的必然歸宿,而不先考慮創造與生育的終身合作,就不免淪為本末倒置,因為它隨時會消逝無蹤。
愛情應當是有意合作參與創造的兩人,為即將出現的新生命所提供的一個愛的基礎。除非男女都認識到、並且願意對將來毫不保留的許諾、結合、創造新生命,並將「愛情」融合為對新生命的守護、疼愛,為新生命共築一個愛的搖籃,「愛情」才真正放對位置。
也因為「愛情」的如此令人著迷,許多男女更把自己的身體,自願獻給「愛情」,把「性」當作愛情的助燃劑,沒有纒綿就無法愛得刻骨銘心,要把一切都給所愛的人,除了「懷孕」。如果把「性」從家庭的創造目的中分離出來,那麼附在其上的虛假愛情不久將枯萎凋零,因為在這樣的關係中,永遠會出現更美麗的臉龐,永遠會出現更契合的對象,永遠會有更新鮮的性刺激。因此「劈腿」變成「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女人何嘗不是,相對較少罷了),曠男怨女永遠在哀嘆去哪裡尋找不會變心的愛情(性關係)?暨然如此,何苦要將兩個因缺乏新鮮感而已經不相愛的人,繼續綁在一起一輩子呢?甚至有人提倡一夜情,暨然愛情的來去無法掌握,只好把握那瞬間的激情,「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不如即時行樂。
將「性」從生育創造中單獨抽出來, 就如同把「愛情」單獨抽出來一樣,前者最後剩下的只有「慾望」,而後者剩下的只有「佔有」。「性器官」的目的就是為了新生命的創造,沒有其它目的。難道有人會將眼睛拿來「摸摸」看鍋子燙不燙嗎?
發展至此,人為了單獨享受那保留給生育結合的愉悅(還是慾望?),便聰明地發明許多「避孕」的方法,就為了排除那「創造」的後果。這如同削好蘋果後,把蘋果和皮都扔了,只為了享受那削蘋果的樂趣一樣荒謬。而且所有的避孕方法都有問題要面對,皮下植入和口服避孕藥都會擾亂女性的內分泌,內置避孕器、保險套和事後丸都不保險, 就如同明知飛機有墜機的危險,有的人不帶降落傘上飛機,有的人帶了降落傘上飛機,其實最明智的選擇還是可以不上飛機。
也因為「避孕」的方法無法百分之百,或是為了把握機會而有恃無恐,一旦滿足慾望之後(其實永遠不會有滿足的一天),便要想辦法處理不想面對的「後果」,使得男女合作創造生命的偉大奧跡,成為尾大不掉的燙手山芋。也因此許多新創造的生命被白白犧牲。
然而卻有許多人常常為了藝術而犧牲,大膽「裸露」,只為了搏取版面,增加自己的曝光,增加自己和媒體的營利。沒錯,身體是美的一種表現,但是這個美只應存在為合作創造新生命的男女之間。性在創造新生命的過程中有封閉性專注的需要,這個封閉性來自於即將創造的新生命,唯獨二人參與。任何將性感「分享」或「販售」出去的舉動,都會破壞彼此的專注與完整,更影響觀看的人在現在的家庭中或未來的家庭中的專注。即便是在覓得適當對象進入婚姻之前,將身體當作本錢般的重複出售(娛樂圈),都是對被吸引者產生一種性的誤導,不論男性或女性,導致他(她)們將日常生活中所遇見的所有人分為兩類:他的菜或不是他的菜。更讓性成為任意結合的誘因,而這種結合與創造毫無闗聯。
參與創造
正因為生命的創造,需要有一男一女的結合,因為創造,需要有婚姻家庭的維繫。但是究竟,人為什麼要參與生命的創造?人可以不參與嗎?
答案是人有自由,可以不參與。正如現今台灣社會一般,許多人只要享受「性」,不要懷孕,包括許多已婚的夫婦;而已婚生育的夫婦中,也多限制生育數在二以下。而這樣的拒絕,已被專家警告有人口遞減與老化的危險。(然而究竟是人口增長帶來經濟成長,還是經濟成長帶來人口增長,這不是我能回答的問題)
至於人為什麼要參與生命的創造,這個問題的答案,天主教會根據聖經與初期基督徒的傳承,認為這份參與是來自創造宇宙萬物者的邀請,也就是說,天主邀請「人」參與衪創造「人」的工作,衪讓這份創造工作至今仍然在進行中。
雖然當今科學的推論,不支持基督宗教和猶太教的經典《創世紀》中所表達的「人」的來歷,提出所謂宇宙大爆炸說或是進化論,但是以上都只是推論,並沒辦法用實驗反複證明,因此還不能稱為定律,即便在學校的課堂上,負責任的老師在教導學生時應該加上「可能」或「很可能」的字眼。
同樣地,教會也不再堅持的的確確人是天主親手用泥土所捏造,因為希伯來聖經的作者(們),並無一人親臨現場,在天主造人以前就搬好椅子在旁邊作記錄。
生命是天主的氣息
但是我們仍然可以觀察到人的生命是靠一口氣所維繫,所謂「嚥下最後一口氣」就結束了塵世的生命,而每個生命的氣息,都是由爸爸、媽媽所傳遞下來,往前追溯,於是便回到希伯來聖經作者,在創世紀第二章第七節所表達的「在他鼻孔內吹了一口生氣」。天主親自將生命的氣息吹入人的體內,使人有了活生生的生命,藉由人的參與創造,世世代代不斷地將天主生命的氣息傳遞給人,因此我們可以說每個人都是天主所創造的,父母親是按著「天主的旨意」或者說天主所設立的機制,參與生命的創造。天主藉由男女父母的合作,繼續不斷的創造新人。
再加上每個人都是按照天主的肖像所造,具有天主肖像的尊嚴,因此,每一個在母胎中被創造出來的生命都極其可貴,不論他帶有什麼先天的殘疾缺陷,都是「被創造的」,都是「天主的肖像」,都是「天主所救贖的對象」,也都「無比的可貴」,因此,沒有任何人可以決定除去母胎中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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